宜春学院计划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的校一级财务机构,下设综合业务科、财务管理科、资金结算科、会计核算科四个科室。其主要工作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提出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初步意见,并且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合理调度资金,及时拨付各项支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统一管理全校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各项经济行为,做到依法管理学校的财经工作。
2.参与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经济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草拟学校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3.组织学校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监督、检查学校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4.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上报工作,拟订校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5.积极组织收入,依法筹措办学资金和学校建设资金,争取政策优惠和资金投入。
6.负责对学校资产实施财务监管和核算。
7.参与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的论证决策、有关经济政策的修订、国有资产运营(投融资、托管、出租出借、承包经营等)的论证决策、合同签定、专项工程,修缮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工作;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8.负责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校内收费行为;负责收费年度报告、收费项目备案工作。
9.负责各项税、费、社保资金的代扣、代缴、归集、缴存业务;负责学校银行账号管理,做好银行账户的审批、开设、撤销、备案和变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政、税务、收费检查及专项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职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发放工作。
11.负责学校会计档案与各类票据的管理;负责校园一卡通资金结算与管理。
12.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财务信息系统,为师生提供财务咨询、报销指导。
13.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