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2025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间是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如需在3月20日前办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无需预约,可直接登录办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职工登录手机个税APP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计划财务处在2025年12月底对全校教职工全年收入进行了税务筹划,做出了最优的纳税方案。个税APP上申报的2025年12月工资和一次性奖金包含除1-11月已申报的工资及劳务费以外的全年所有收入。
2.个税APP汇算清缴时若提示有全年一次性奖金,请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因自主选择操作不当造成的多缴税款,由个人自行承担。
3.请检查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是否漏填或错填。已婚纳税人在填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了无配偶或未填写配偶信息的,退税申请将一律审核不通过。如虚报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
4.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已提交汇算清缴申报后又通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在修改扣除信息后更新申报。
5.申报方式: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点击“2025年综合所得汇算”。集中申报期为2026年3月21日至6月30日,退税、补税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超期补税将产生滞纳金。
6.单位或个人如对个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有疑问,可联系喻昭美老师(电话:0795-3201315),我们将视需求进行个别解答或上门集中答疑,请勿随意向税务部门申诉。
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计划财务处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