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税收体制发生重大改革。新政策不仅提高纳税起征点,增大中低档税率级距,并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使广大教职工更好地了解此次改革内容,做好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工作,计财处特邀宜春市税务局来校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二、宣讲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宣讲内容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宣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演示
四、参会人员
每个教学院选派10人、每个部门选派5人参加,但各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或综合科科长)原则上必须参加,以便回单位进行宣讲。
五、重要提醒
计划财务处
审核:袁求真
编辑:张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