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部门:
根据我校2018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安排,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各部门校外争资情况,请各部门将2018年校外争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月18日前交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办公楼214)。
感谢您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16日
审核:袁求真
编辑:张洪全